科幻小说网 > 科幻小说 > 卫斯理系列 > 92.大秘密

第二章 十二天官的名字出典极古

白素在这时,替我解了围,她道:“红绫这话说得对,可也不是全对。不过你爸爸一定会答应。”

她向我望来,我明白她的意思,是答应了,不会有甚么害处,只要我们不说,谁也不会知道。

所以,我点了点头,红绫大喜,一下子扑了过来,搂住了我的头,亲热无比,她任务完成,又跳蹦出了草棚。

十二天官松了一口气,作了一个手势,示意我打开包裹来,我解开了那幅刺绣,就看到了一只玉盒。

那玉盒相当大,有四十公分长、二十公分宽和高,玉质晶莹透彻,竟是罕见的美玉。

白素在一旁,抖开了那幅刺绣,我和她同时发出了一下低呼声。

那刺绣约有一公尺见方,正中绣着“天官门”三个篆字,字旁绣着十二个方格,呈圆圈状排列,每个方格之中,都有两个或三个篆字绣着,有好几个,我竟然一下子认不出那是甚么字来。

但是只要大多数字都可以认得出来,也就可以知道那些字的全部意义。而要认出大多数字,也是很容易的事——在方格的四周,有简单但是明了的动物图案,一望而知它们是甚么,那是十二种不同的动物,代表了地支,也就是俗称十二生肖的鼠、牛、虎……

在那幅刺绣的一边,还有一些带子,我失声道:“这是一面令旗。”

白素立时同意:“是,这是天官门的令旗。”

江湖上的各门各派,各帮各会,都有自己的信物,务求一展示,就天下皆知。这面天官门的令旗,如今看来残旧不堪,在蓝家峒隐藏了几十年,若不知来历,只当是一幅发了霉的刺绣。但是知道它的来历,可以想像它当年迎风展飞,黑白两道莫不趋避的神威,令旗一到,十二天官令出必行,取命夺魂,谁人不惊。

我伸手在令旗上轻轻抚摸着,同时,心中也不禁暗叫了一声“惭愧”。我刚才还说,十二天官各有名字,但是名字并没有意义,这时,才知道自己错了。十二天官各自向我自报姓名,我以为那是“布努”的发音,反正听来很不顺耳,以为那只是他们的苗人的名字。

可是此际,看到了绣在令旗上,那十二个方格中的篆字,才知道大谬不然。

十二天官的名字,不但有出典,而且出典极古,出自《尔雅》,是中国古代阴阳家和古天文学家共认的专门名词:大岁在子曰“困敦”,在丑曰“赤奋若”,在寅曰“摄提格”——这个词比较普遍,因为屈原在他的长诗《离骚》中提及过。

在卯曰“单阏”,在辰曰“执徐”,在巳曰“大荒落”。在午曰“敦牂”,在未曰“协洽”,在申曰“涒滩”,在酉曰“作噩”,在戌曰“阉茂”,在亥曰“大渊献”。

我再向十二天官看去,发现他们各自的外形,也和那十二种生物很是吻合,瘦老头又干又瘦,是十二天官之首,形像就像鼠(子),那个和红绫拚酒,醉倒在地的壮汉,看来就像是一头大牯牛,他兀自还有醉意,连眼都不是很睁停开。我知道自己犯了错,可是仔细想想,也实在不能怪我,试想,当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苗人,向你介绍他自己的名字是“协洽”的时候,谁会想得到他的名字,是来自历史悠远到了难以查考的古书《尔雅》之中的呢?

不过我并不因之原谅自己,而且很感到自以为是的可怕——一心认定是这样,可是事实完全相反,在一些情形下,可以形成可怕的结果,变成巨大的灾祸。当下,我吸了一口气,白素已小心地把那令旗,折了起来,同时,也向我略伸了伸舌头,显然她也没把十二天官的名字当作一回事,现在才知大有来历。

后来,白素笑着说:“看来,十二天官一代传一代,名字都是固定的。不但名字固定,而且外型也要吻合,可能是选择传人的时候,早已拣定了的——干瘦的孩子是猴,胖孩子是猪。”

我没有异议,从现在的十二天官的外型来看,这种说法,可以成立。

当下,我恭而敬之地揭开了玉盒的盖子——我的恭敬态度,令十二天官很是高兴。

使我和白素大为吃惊的是,那么大的一只玉盒之中,竟是满满的玉版纸——那种纸又薄又韧,是古纸中的极品。而更令人吃惊的是,纸用白丝线装钉得很整齐的十二册,随便拿一册起来翻翻,每一页之上,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,那些字虽然小,可是工整秀丽之极,单是字的本身,已是中国书法艺术上的瑰宝——古人常说,“蝇头小楷”,在这十二册上的字,比蝇头还小,只如芝麻般大,可是定神看去,每一个字都疏而不密,大具气势,仿佛还有不知道多少空间,可供围旋驰骋,若不是真正在书法艺术上有极高造诣的人,这样的字,半个也写不出来,别说这里至少有十万字以上了。

我和白素的惊呆神态,当然都落到了十二天官的眼中,他们几乎齐声问:“怎么啦?”

我一字一顿:“老十二天官之中,竟然有这样的人才。他们的事,不应该湮没,我会好好拜读,而且尽力整理出来,使他们的声名,重彰天下。”

十二天官个个手舞足蹈,高兴莫名,瘦老头道:“师傅临死之时,曾说就是这一件心愿未了。如今他们在天之灵,必然大为高兴了。”

我当时,只是看到书法的精美绝伦,并没有看内容,就立刻作出了豪言状语式的承诺。

后来,我和白素,仔细地把那十二册,至少有二十多万字的记录看完,这才知自己当日所作的承诺,是何等草率。老十二天官记录下来的一切,经过了半个世纪之后,当然都成了历史。可是其中牵涉到近代史上人物之多,牵涉到的事件之多,令人气都透不过来。

而且,许多许多事件,许多许多人物,如果相信了老十二天官的记录,就根本不必念近代史了,相比较之下,十之八九的所谓“史实”,都有不可告人,甚至和表面现象完全相反的事实经过。

这些资料,如果整理出来,会引起近代史研究上的极度混乱。而且,半个世纪毕竟不是太久,也自然会引起难以估计的咒骂和讥嘲。

那一些,是无论如何不能公开发表的了。

还有许多,是江湖上的争斗残杀,争金夺利,精采纷呈,有离奇到难以想像的,再就是他们如何和军队对抗的经过了。

这两部分,倒可以选择整理,公诸天下,至少,他们的经历之奇,会看得人如痴如醉。

这自然是后话了,当时,就算想到日后有关于十二天官的记述出现,也必然不属于卫斯理故事的范围。因为那是十二天官的历史,和我无关。可是世事有时也真难料得很。

当时,我们只是略翻了一翻,便再把玉盒的盖子盖好,这玉盒,不久就起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作用,那是白素想出来的。

狂欢竟夜,到了第二天早上,我醒来之后,看到白素已不在身边,走出屋子,迎着朝霞,空气清新无比,一面深深吸着气,看到红绫和白素,正并肩自林子中走出来,红绫手中,拿了一大扎野花,白素正在对她道:“你可有甚么东西要带走的?”

红绫大是奇怪:“你不是说文明世界甚么都有吗?还要带甚么?”

我迎了上去:“文明世界有很多东西,这里没有。这里也有很多东西,文明世界没有。”

红绫似明非明,只是睁大了眼睛,从她澄澈的眼光之中,可以看出她的机灵和聪颖,她道:“要是我不喜欢文明世界,我可以回来。”

白素纠正她的话:“要是你经过了真正的努力,实在仍然不喜欢,你可以回来。”

红绫侧着头,很认真地在想,同时向我望来——她很聪明,知道在我这里,经常可以有一些“讨价还价”的余地。可是这时,白素在我身边,以她的手指抵在我腰际的“笑腰穴”上。我知道,只要我一开口,她必然发力,我就会不由自主,哈哈大笑,根本说不了话,所以,还是不开口的好。

红绫见我没有甚么反应,她又想了一会,也就同意了白素的说话,她一面点头,一面道:“好。”

白素满心欢喜,我却大有隐忧,因为把红绫带到文明世界去,会有甚么后果,谁都不能想像。

蓝丝这时也走了过来,神情很黯然:“真想跟你们一起去看小宝,可是功课到了紧要关头,非但走不开,还要有七七四十九天,与世隔绝的修炼。”

想起降头术的神秘,我和白素也无从置喙,只好安慰她:“像是凡人修仙一样,过了九九八十一关,就历劫成仙,变为大降头师了。”

白素接了上去:“到那时,一定第一时间,接你见小宝,或是送小宝来见你。你和小宝之间,已经再也没有障碍了,你应该高兴才是。”蓝丝一听,就笑了起来,她虽然在血统上不是苗人,但是从小在蓝家峒长大,当然和真正的苗女无异,性情也相近,这时迎着朝阳一笑,灿若云霞,十分夺目。

十二天官也来了,峒主也来了,许多苗人围了上来,红绫在这里住久了,也认识了许多人,个个都争着来和她惜别,红绫并不伤感,但也不拒绝和人亲热。十二天官中的那瘦老头提议:“有一柄苗刀,最好的,曾给温宝裕带在身上去盘天梯,是我们给蓝丝准备的,现在想送给红绫留念。”

这个提议,不单是白素,连我也吓了一跳,双手连摇:“不必了。不必了。苗刀对苗人有特殊的意义,还是留给蓝丝的好。”

十二天官想了一想,总算收回了提议——老实说,不单是我,连一向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白素,也说是吓得出了一身冷汗。

试想,红绫赤手空拳,到了文明世界,会发生甚么事,已经难以想像,她要是再随身带上一柄锋利无匹的苗刀,那是甚么惊心情景。

扰攘良久,我、白素、红绫和蓝丝,上了直升机,猛哥和他的随从,昨晚已然离去,据蓝丝说,猛哥会依计行事,因为他非找到何先达不可,不然,就只好一直在千山万峦之中,做他的流浪族长了。

十二天官在直升机升空之后,一直翘首相望。蓝丝驾机,她送我们到机场之后,还要驾直升机回蓝家峒,然后再去进修她的降头术课程。

红绫从机场进入城市,是乘搭了陈耳安排的警车——必须在这个城市中停留两天,因为要替红绫准备“旅游证件”,这是文明人的麻烦,猴子从这座山跳到那座山,不需证件,人从这里到那里,就要证件。

通过陈耳在警界的影响力,猜王降头师的地位,要替红绫准备证件,并非难事。而在这两天中。我和白素就使红绫初步接触文明。

在这之前,我和白素都不免很紧张,不知红绫在进入了文明社会之后,会有甚么样的反应。

可是,情形却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。在苗疆的时候,红绫的行动,仍然活脱是一个大野人,动作的幅度大,鲜蹦活跳,没有片刻的安静,经常无缘无故,一跳就是一公尺高,翻起筋斗来就是十七八个,还擅于用各种声音来表示她的心情。

用声音来表示喜怒哀乐,本来是人类的行为,可是她或是吼叫,或是尖叫,或是轰笑,声量极高,震耳欲聋,温宝裕令堂大人的尖叫声,本来已是够骇人的了,可是若和红绫相比较,简直不可同日而语,如蚊鸣之遇狮吼,差之远矣。

还有许许多多,对红绫来说,再自然不过的行动,一放在文明社会之中,莫不惊世骇俗,会赶到扰乱社会秩序的恶果。

所以,当白素在教她到了文明社会之后,应该怎样,应该如何之时,我虽然看出红绫一副搔耳挠腮,不耐烦的样子,但是也不出声,任由白素教她。

同时,我和白素两人,也有了默契——我们两人不离她左右,像她是婴儿一样地照显,那么,就算她有不自觉的撒野行动,也可以及时制止。我们倒也相信她会听话,会尽量注意自己的行为,不会故意乱来的。

有了这样的防范,那是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了。

到了机场,红绫不是第一次来,陈耳她也见过,上了车,驱车直进市区,那时,正是大白天,是城市最繁忙的时候,红绫坐在白素的身边,她的身子陡然震动了一下,连我坐在前面,也可以感觉得到。

我立时回头看了一眼,看到红绫双手抓住了窗子的边,双眼睁得老大,瞪着外面看,她不住在看,看得几乎连眼也不眨一下。

那时,白素也在注视着她的举动——她其实没有甚么行动,只是在看,在拚命地看,用尽心神地看,一刻也不放过,甚么也不放过地看着。

当晚,在红绫睡了之后,我和白素在离她的睡床不到三公尺处坐着喝酒,虽然经过一日来的紧张“戒备”,十分疲倦,可是都不想休息。

因为红绫的表现,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,那使我们感到兴奋,精神也就处于亢奋的状态。

一直到红绫倦极而睡,她都行动正常之极,比一个天性文静的女孩子更文静。

她只是不断地看,不论在甚么场合,她都是用心地看着,甚至于也不多问——有些情形,我们肯定她不明白的,就讲解给她听,她也十分用心地听着。

而且最令人开心的是,由于她的外型,看来早已不是野人了,所以根本没有引起人群的特别注意,而且,也有些青年人,把目光投在她浓眉大眼的脸上,更有向她挤眉弄眼的,红绫自然浑然不觉。

这时,看她在床上摊手摊脚地睡着,发出均匀的鼾声,我和白素,和天下父母一般,都有心满意足之感。

白素望着我笑:“酒店大堂一个小伙子向我们红绫眨眼,你怎么不给他一点教训?”

我呵呵笑着:“你又何以不出手?”

白素笑:“第一天平安度过——”

我叹了一声:“但愿日日如此,年年如此。”

白素吸了一口气:“她的情形,像是……像是……”

她迟疑了一下,想不出甚么适当的形容词来。我接了上去:“像是一个机械人,正通过一组摄录装置,把一切全部记录下来,交由中枢机构去分析,化为资料,保存下来,成为记录。”

我的比拟,听来虽然怪异,但白素却不住点头:“她是那么渴于吸收见到的一切,可以想像,不久的将来,必然会有排山倒海一样的疑问。”

我搓了搓手:“这正是渴求知识的人得到知识的正常途径。”

白素把头靠在我的肩上,我们好久不说话,享受着难得的宁静。

接下来的一天半,情形相同。红绫有一些反应,很出乎意料,例如在大规模的玩具店中,红绫对各种电子玩具,有兴趣之至,但是对于女孩子普遍喜欢的各种绒毛动物,却厌恶得很,我把一只大猴子推到她面前,她连声道:“不要,不要,那是……那是……”

白素忙在一旁解释:“那是假的,不是真的杀死了一只猴子制成的。”

红绫这才松了一口气,我和白素交换了一下眼色,心中都是同一主意:“千万别带她去参观有动物标本陈列的地方。”

猜王隆头师对红绫也有兴趣之极,红绫对降头师并不避忌,在降头师身上的那些奇蛇异虫,红绫在原始生活中不但见惯,而且只怕都曾嚼吃生吞过。

猜王对红绫的兴趣高到了他甚至旁敲侧击道:“蓝丝跟我为徒,已经快满期了。这年头,徒弟找好师父难,师父找好徒弟也难啊。”

一番话,说得我和白素,不约而同,装成完全听不懂,猜王“暗示”不成,也就没有继续下去。在上了飞机之后,白素才松了一口气:“一家人里面,有一个降头师就够了,总不成表妹是降头师,女儿也是降头师。”

猜王倒也没有生气,反倒送了一件古怪的礼物给红绫。那是一块形状扁平,作不规则状,大小如婴儿手掌的一块淡黄色的琥珀。

在那块琥珀之中,可以清楚地看到。一共有七只小昆虫在里面。琥珀是树脂形成的,里面有昆虫,也并非罕见的物事,但出自猜王隆头师之手,当然非同凡响。

我和白素,暂时都不知那有甚么特别用途,猜王也没有说,等见了蓝丝,一间之下,自然会明白。

得了那块琥珀之后,红绫十分喜欢,她一直没有要我们买甚么,那次却指着一条炼子,说了一声:“我要。”

买了炼子,琥珀上又有一个小孔,穿起来挂在颈际,倒是一件现成的别致饰物。

在临上大型客机之前,白素把那十二天官给的玉盒,郑而重之交给红绫:“这玉盒给你保管,那是很重要的东西,蓝家峒十二天官交给你的时候,曾对你说过甚么来?”

白素其实并不知道十二天官对红绫曾说过甚么,但是她根据当时的情形,推测到十二天官必然曾说过一些话的。

红绫忙道:“十二天官说了,这盒子很重要,教了我一番话来求你们,我都说了。”

白素道:“你是成年人,要懂得做点负责的事,这玉盒很容易碎,你要小心保管。”

红绫很乐意接受这个任务,大声答应。我知道白素的意思,还是怕她在航机上闯祸,所以派一件事给她做,她专心保管玉盒,自然心无旁骛了,这玉盒还有这种额外功用,自然意想不到。

不过,也有意料不到的事,由于我们走出陈耳陪同上机的,所以,很受到了些特别的待遇,红绫还可以去参观驾驶舱——她也要带了那玉盒去,倒引起了一阵紧张,我打开玉盒让机员看了,才释了机员的怀疑。

红绫乘过直升机,大飞机对她来说,新之又新,她倒是全神贯注地看,很少发问。而她忽然问了的一个问题,是我们再也想不到的。

那时、飞机飞离了陆地,飞到了海洋的上空,她指着下面,骇然问:“那是甚么?”

她见过河,见过瀑布,见过湖,可是没有见过海,没有见过那么无边无涯的一片大水。

要回答她这个问题,说简单也可以,说不简单也可以。白素找出了一只小小的地球仪来,开始不厌其详地告诉她海洋是怎么一回事。

我之所以十分详细地叙述这一切经过,是想概括地说明,我们如何把各种常识灌输进红绫的脑中,而红绫吸收知识的能力之强,也着实令人鼓舞。

我们和红绫之间,就是这样地进行知识的传授,把其中的一两件经过说得详细一些,以后就可以简略了,因为这些经过,毕竟和故事的情节无关,只是细节,有趣的不妨多说,无趣的只宜简略。

我们没有通知任何人来接机,不过温宝裕只要我不在,每隔几小时,必然会用各种通讯方法打听我的下落,他一定第一时间可以知道我回来了。

在门口,我们停了一停,仰头望,可以望到一个窗子,当年,窗上的铝条被撞开,红绫就是从那窗口,被她的外婆,陈大小姐带到苗疆去的。

现在,我们竟然能在经过了那么久伤痛的岁月后,又把红绫自苗疆带了回来,怎不叫人感慨万分。